【中心讯】明政部: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

时间:2015-07-04 来源: 点击数:3703

      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,激发社会组织活力,民政部印发了《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,即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。

      《意见》指出,民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,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的项目、内容、周期、评审流程、资质要求等,通过招标、邀标等方式,择优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,明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服务内容、服务期限、权利义务、违约责任、评估验收、合同兑现。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组织不得作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,需要作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应与民政部门脱钩。民政部门要依据评估项目和要求,定期检查第三方评估过程的相关资料记录,调查了解第三方评估结果的社会认可度,确保评估流程规范有序,评估过程客观公正。第三方评估机构要严格依照评估标准和程序,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,帮助参评社会组织提高自身建设的能力,并定期将工作进度等情况向民政部门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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