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心讯】阳光福利中心成为省首批四星级养老机构

时间:2016-04-09 来源:福利中心 点击数:3058

    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与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根据“关于做好浙江省《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》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(浙民福[2014]174号)”文件精神,根据《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》标准,对全省申报的6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试点星级评定,共有15家养老院通过了审核评定成为省首批四星级养老机构,阳光福利中心也位列其中。

    201512月,省养老机构星级考评专家组亲临现场,对中心的运营行政管理、硬件设备、膳食服务、医护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;专家组对阳光福利中心的整体运营情况及相应的配套服务给予肯定;同时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与建议:专家指出希望福利中心继续加强各领域的标准化服务,努力创造更好的居养环境,让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热情、更专业、更人性化的服务。

    福利中心王育英院长表示:作为民营性福利机构,能够在此次评定中获此殊荣,离不开中心优秀的管理团队与广大社会人士的关心与支持。中心今后将以此为新的起点,以“耐心细致、勤奋努力、宽容热心、诚信乐善”为理念,为老年朋友提供更舒适、更温馨的“阳光家园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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